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 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对我院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班子、畢業班的輔導員以及相關招生專業導師參加的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推免生的推薦和接收工作。
二、推薦對象、推免項目及名額安排
(一)推薦對象
1. 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 申请人须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推免項目
1.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
2. 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专项推免生。该专项结合国家西部战略广西区域发展实际,推荐免试攻读本校指定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推免生名額安排
學院根據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對專業人才的需求、結合學院學科建設水平、人才培養質量等實際,在學校安排的推免生名額中,第一項和第二項按一定比例分配,具體推免名額與各項比例以學校下文爲准。
三、推薦考評
(一)推免生基本學業條件
1.申請人在校1至6學期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5%,無補考記錄。同一課程在正常考試和重修考試中都取得合格以上成績的,可以選用最好成績計算排名。
2.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者,同等条件,优先予以推荐。
(二)申報
1. 符合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者,在学院设定的2个推免项目中自主选择1-2个项目申请推荐考评。
2.破格條件實施細則
(1)在校期間,國家級及以上的科技創新或某單項(如“挑戰杯”、《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藍橋杯軟件和信息技術專業人才大賽》、《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中國機器人大賽》、《中國大學生計算機設計大賽》和《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下同)一等獎獲得者,可不受推免生基本學業條件限制,進入推薦考評。
(三)推薦考評
學院將分項目按照推免指標1:1.7的比例開展推薦考評。推薦考評由思政考評和專業考評組成。
1. 思政考评。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诚信申报、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有无任何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等方面的考评,考评不作量化、不计成绩,但考评结果不合格者将实行一票否决,由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录取资格。
2. 专业考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项目、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专项推免项目的专业考评由三个部分组成:
(1)申請人在校1至6學期已修讀課程學習成績積分(滿分70分):(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0.8+公共必修課平均成績×0.2)×0.7。學生課程成績由學校教務處統一出具。
(2)由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複試面試組對申報人進行中英文面試、專業展示等全面考核(滿分30分),面試小組對考生合議打分、寫出評語。
(3)加分成績
A.屬于下列條件之一者,加6分:
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級及以上的科技創新及某單項二等獎1項;在SCI、EI檢索的專業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提供原件和複印件,確認後退還原件,下同)1篇;發明專利1項。
B.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4分:
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級的科技創新及某單項三等獎1項;省級科技創新及某單項一等獎1項;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1篇;實用新型設計專利1項;全國優秀標兵。
C.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3分:
學生在校期間獲得省級的科技創新及某單項二等獎1項;有參軍服兵役、到國際組織實習經曆。
D.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2分:
學生在校期間在公開發行的期刊(不含內部刊物和增刊)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1篇;省級優秀標兵。
注: ①.只有最后进入复试的学生,才考虑加分成绩;
②.加分项目中涉及的论文指已经发表的论文,专利指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 只有论文第一作者或专利排名第一的授权人可以加分;
③.論文、專利、競賽獲獎分屬不同項目,每個項目只對最高級別成果加分,不同項目可以累加。比如,發表多篇論文的只對最高級別論文加分,專利和競賽獲獎類似。
④. 加分成绩最高不超过10分。
(四)排名
1.申請人按項目分類、以專業考評總成績進行排名。
2.在校期間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稱號者,在同等學業條件下排名優先。
四、推薦審核
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學生的專業考評成績和思政考評情況擇優確定推免生名單,並在學院內公示欄(電子樓111辦公室旁)、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如無異議,將獲得推免資格學生填寫的《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審核蓋章後,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外校或外院推免生的接收與錄取
(一) 复试
外校或外院推薦到我院的推免生,必須由學院進行複試,經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報我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送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准。
(二)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经本学院或校外单位同意接收后,不能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参加公务员报名考试,不列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派遣计划。
具有推免生資格的學生被錄取後仍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並按規定及時到指定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三) 应届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管理與監督
對在申請推薦過程中及入學前被發現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對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由推薦單位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監督電話:0773-5822251
該辦法從下文之日開始執行,由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廣西師範大學電子工程學院
2019年9月10日